
中安在線訊 據新安晚報報道,最近,黃山市民張先生在城區延安路立馬電動車專賣店,買了一輛“雨篷一體化”電動車。店家聲稱雨篷是原廠自帶的,不影響上牌騎行。然而,當地有關部門檢查發現,這種雨篷是店家私自安裝的,市民騎行上路面臨交警處罰。對此,很多購車人質疑店家涉嫌欺詐,要求退車退款。
市民反映 “原裝”雨篷被交警查處
近年來,黃山市交警部門對電動車違法安裝遮陽傘(雨篷)現象不斷加大查處力度。私自加裝雨篷的電動車,比以前明顯少很多。
張先生說,延安路這家專賣店賣的是“雨篷一體化”電動車,店家稱雨篷是廠家原配的,并可代為上牌。見電動車有“原裝”雨篷,張先生花3800元買了一輛。買車后,張先生把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身份證信息等提供給店家,店家代為上牌。上牌后,合格證和登記證沒給張先生,店家稱交警部門要留著。
車子騎行沒多久,張先生聽說交警對這種“原裝”雨篷也查處,他有朋友已被交警責令拆除雨篷。“嚇得我最近沒敢騎著上路。”張先生說,后來他看到這家店還在微信里發促銷“雨篷一體化”電動車的視頻。
據介紹,在當地買這種“雨篷一體化”電動車的人很多。張先生稱,在一個微信群里,有近160人買了這種車,進群的購車者還在增加。
交警說法 曾要求店家禁售此款車
7月18日,黃山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電動車安裝遮陽傘(雨篷)后,改變車輛原有結構,迎風阻力增加,側風時騎行不穩,降低駕駛安全性能和穩定性,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禁止安裝遮陽傘(雨篷),包括全封閉式、半封閉式遮陽傘(雨篷)、傘架以及一體式雨篷。屯溪立馬電動車專賣店銷售的這款“雨篷一體化”電動車,明顯違規。
經對來上牌的“雨篷一體化”電動車核查,出廠時的技術參數中,車型配置沒有雨篷項。此前,交警、市監等部門約談數十家電動車銷售商,其中對該專賣店明確要求不得出售“雨篷一體化”電動車。
目前,交警部門對騎這款“雨篷一體化”電動車的市民采取柔性執法。首次查處錄入系統,要求10天內自行拆除,不罰款;再次查到罰款50元,仍不改正的繼續處罰,后期不排除采取依法扣車等措施。
市監回應 車輛雨篷并非廠家安裝
記者對店家售出的此款電動車合格證二維碼進行掃碼查詢,發現該電動車車型配置中沒有雨篷參數。立馬電動車官網展示的車輛圖片,也沒有配置“雨篷一體化”的電動車。
日前,記者以購車者身份咨詢涉事的立馬電動車專賣店,經營者開始聲稱該車雨篷是廠家原配的,之后又稱該車從廠里拉回來時沒裝雨篷,但雨篷也是廠里配件,把車拉回來后再把雨篷組裝好。該經營者還稱,現在交警查得嚴,購車者可以先把車送店里把雨篷拆了,雨篷由購車人帶回存放,等交警管得不嚴了,再裝上去。店家稱也可回收已售雨篷,新車每個篷退320元,以前買的退少點。
7月18日下午,黃山市市監局答復記者稱,該市今年4月下旬起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市場監管部門嚴查違規銷售行為,市公安交警部門對電動自行車加裝雨篷問題按規定予以拆除和處罰。經查,屯溪立馬電動自行車經銷商經銷的雨篷電動自行車,非廠家安裝,而是廠家銷售電動車時配套發送雨篷,由經銷商安裝。
張先生等人表示,該車價格不菲,如果知道是店家私自加裝的雨篷,他們肯定不會買。目前,眾多購車人已向黃山市市監等部門投訴,要求依法查處此事,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于消費者提出的訴求,黃山市市監局將協調立馬電動自行車經銷商與消費者協商,妥善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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