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偷來的電動車集中存放在同一個小區的車棚里,隨后通過網絡聯系買主銷贓。這樣的方式,可謂是“聰明”的做法。但是,這樣的犯罪行為,早已被細心的保安發現了。12月17日,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對外公布了一起審結并生效的盜竊案,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吳師傅是石家莊市某居民小區的保安員。今年3月26日上午,吳師傅在小區巡查時,發現一名年輕男子騎著一輛黑色電動車進入小區,并將電動車停放在小區車棚內。雖然自己提醒了對方要把車子擺放整齊,但男子對于吳師傅的話并未理會。
當天下午,細心的吳師傅發現,那名“不聽話”的男子又騎著一輛白色電動車從小區車棚離開了。吳師傅走進車棚一看,之前對方曾騎過的黑色電動車正在充電,而車座上竟然擺放著五六個電瓶充電器。對于這樣的情況,吳師傅感覺有些異常,便開始對車棚里的情況留心起來。
兩個小時后,男子再次騎著一輛黑色電動車來到小區門口。吳師傅看到,該男子與一名陌生男子小聲交流了幾句,并互相拿出各自的手機進行了掃碼操作。在將黑色電動車交給陌生男子后,這名男子隨后回到車棚,準備騎著另一輛電動車離開。這一次,吳師傅上前將對方攔住了,質問對方關于電動車的情況。看到有保安出現在自己面前,男子一下子慌了神,最終承認電動車是偷來的。
吳師傅報警后,經公安部門調查,這名姓李的男子早在2017年就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出獄后,不想找工作的李某重操舊業,在一個月的時間里又偷了5輛電動車,并將這些車輛全部存放在吳師傅所在的小區車棚內,通過網絡販賣。之前吳師傅看到的小區門口的情況,就是李某賣贓車的現場。
橋西區法院近日開庭審理后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李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同時,李某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最終,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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