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網絡廣播電視臺記者 彭群英
4月1日,在忠縣縣城中博大道和東城梯道至體育館路段,交巡警對摩托車、電動車違規加裝遮陽傘、雨篷等行為開展現場整治,告誡加裝雨棚的危害性,并督促車主拆除雨棚。

近年來,摩托車、電動車違規加裝遮陽傘、雨篷現象普遍,加裝遮陽傘、雨篷后,不僅改變了車輛原有結構和行駛中的風阻系數,且降低了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影響駕駛人員的視線,存在著重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大幅上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從4月1日起,摩托車、電動車違規加裝遮陽傘、雨篷將受到整治。
交巡警提醒廣大摩托車、電動車車主:按照規定,在2019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違規加裝的遮陽傘、雨篷的,不予處罰。從2019年4月1日起,對查獲摩托車、電動車違規加裝遮陽傘、雨篷的,一律依法沒收遮陽傘、雨篷,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嚴從重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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