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摩托車及電動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全市道路通行秩序,全力服務好騰沖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
云南省保山騰沖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積極創新加強交通管理措施,著眼群眾關心關注的摩托車及電動車違法行為,超前謀劃、上下聯動、措施有力,自5月12日起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摩托車及電動車非法安裝雨篷、遮陽傘等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全力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在整治摩托車及電動車非法加裝雨蓬專項整治行動中,為確保行動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一是組織領導、全面部署。專門成立了由市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交警大隊長沈傳斌為組長的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結合全市交通現狀,立足交管實際,研究制定了《騰沖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車改裝、加裝雨篷、遮陽傘違法行為行動方案》,并及時組織召開各級動員部署會,明確了工作目標、職責任務、整治重點及勤務模式等,確保組織到位、發動到位、部署到位。
二是宣傳教育、主動服務。經過深入調查研究,撰寫《禁止摩托車、電動車加裝雨蓬、遮陽傘的通告》提請在騰沖電視臺進行等媒體同步向社會宣傳專項整治行動,告知群眾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的危害性、違法條款和處罰依據。同時將《通告》發放到學校、社區、單位及企業,并在市場、商場等群眾密集場所粘貼,在城區主要道路懸掛宣傳橫幅,營造整治氛圍,全面加強宣傳,提高受眾面。在整治工作中,增強服務意識,針對現場拆除非法加裝的遮陽傘、雨篷需要,專門購置了用于拆除遮陽傘及雨蓬的工具,主動為群眾提供免費拆除服務,并積極回答群眾交通業務辦理咨詢。
三是措施有力、成效明顯。集中整治工作從中心城區逐步拓展到周邊城區,從城市區域拓展到國省道主干線和農村道路,實現全面整治,形成長效機制。抽調交警城區警力組成專門整治小組,在城區車流集中的路口設置卡點,對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安裝的雨篷、遮陽傘進行拆除;合理利用巡特警大隊及治安大隊警力配合執勤交警對發現的路面摩托車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雨蓬等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同時對機動車無證駕駛、酒后駕駛、非法改裝、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管重罰,凈化城區交通環境。注重源頭管理防范,重點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配合,從生產、銷售和使用各環節進行整治,了解非法安裝遮陽傘的源頭,對非法銷售、安裝、無證經營的商家,及時通報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形成整治合力。
自整治行動開展至今,共查處摩托車及電動車非法安裝遮陽傘、雨篷違法行為1500余起,現場拆除遮陽傘、雨蓬1000余套,群眾登記自行拆除500余套,銷毀雨篷和遮陽傘1000余個,受宣傳教育車主約2000人。目前,摩托車及電動車遮陽傘、雨蓬拆除整治行動正在深入開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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