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電動車主都選擇為車輛違規安裝遮陽棚,殊不知此舉危險系數極高。黃山市屯溪區一女子騎電動車行駛途中,電動車遮陽棚就帶倒一路邊行人,致其死亡。 4月20日,記者從黃山市屯溪區法院獲悉,被告人陳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4月21日安徽商報)
夏天即將來臨,很多人都準備在電動自行車上安裝遮陽棚。由于遮陽傘面積較大,遇到拐彎、刮風或者路面濕滑時,車身容易發生劇烈擺動,甚至側翻,引發交通事故。安裝了遮陽棚后,還影響了電動自行車轉彎的機動靈活性,不利駕駛快速避險。再說,加了遮陽傘,車體面積也就擴大了,增加了車與車之間的碰擦事故的發生率,所以也是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此外,駕駛員視角受到限制,同時也會給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帶來很大干擾。在發生交通事故時,限制了駕駛人跳車脫險的空間,增加了傷亡率。
這幾年,由于電動車安裝了遮陽棚引發的事故頻頻發生,損失慘重。就像本案中,該女士騎車遮陽棚刮倒行人致死,不僅賠償給了死者家屬60多萬元,還獲了刑。那么,這些害人遮陽棚為何仍出現在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上呢?
問題是有關部門對車主安裝遮陽棚沒有進行有效的制止。《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第47條規定,擅自改變非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改動、拆除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處以30元罰款。并由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強制拆除,收繳非法裝置,并可以扣留車輛至違法狀態消除或者恢復原狀。但交警部門對這種違規行為往往是睜一眼閉一眼,只要沒有出事,一般是沒有人去管的,也沒有人去查的。試想,交警部門真心要查,這些車主安裝了遮陽棚后,既躲不了,又藏不了,一逮一個準。如果,交警部門嚴格按《條例》執行,發現一個處罰一個,并予以強制拆除,誰還敢花冤枉錢去裝這個遮陽棚呢?
很多車主安裝遮陽棚,是頭上實在沒有什么遮擋,實在經不住烈日的烘烤。這幾年,各地進行大開發,大搞所謂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原本綠樹成蔭的非機動車道,行道樹全被挖掉了。光禿禿的大馬路,在烈日烘烤下氣溫高達四、五十度,誰能受得了,安裝遮陽棚也算是無奈之舉,也是被人逼出來的。
因此,車主安裝遮陽棚,不能只怪車主。要防止遮陽棚傷人事故的發生,有關部門在加強宣傳的同時,除了依法依規對遮陽棚進行強制拆除外,更應該加強道路行道樹的種植和管理。特別是在一些路口等待放行處,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設遮陽棚設施。只有讓市民能在綠樹成蔭的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只有在等待紅綠燈時不被烈日烘烤,那誰還自找麻煩,安裝這些容易傷人的遮陽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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