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州市建委終于回應民意,不再采用玻璃材料作BRT的雨篷了。消息出來,市民也算松了一口氣。然而,公眾依然存疑的是,這樣的屢屢犯錯,似乎給納稅人過于輕率的感受。更重要的是,官方不是以民意出發去思考每一次決策,必然難逃一次次被質疑的尷尬。
使用BRT的是廣大公眾,而玻璃雨篷無法遮陽,最多就是美化城市而已。許多不用擠公交的官員,在小車內看著這些外表光鮮的玻璃構建,又怎能親身體會到黎民百姓之苦呢?廣州天橋長期以來多是無頂棚的設計,讓百姓深受淋雨之苦,而后來玻璃頂的出現,算是一種修正。然而,這種革新,并非完全出于百姓使用便利而來的,更多是為求變而變。這就像許多天橋都開辟了升降機給行人使用,可是其效率并不高,還經常出故障,于是總給人一種葉公好龍的感覺。
在財政有限的情況下,一方面我們不能過于超前地要求建設部門把所有天橋都建到香港那種水平:冷氣、玻璃幕墻、光亮潔凈、連通寫字樓。然而正是財政局限,才要求我們每一筆市政的支出都要發揮最大化的效益。面對廣州這么明顯的亞熱帶烈日暴雨天氣,設計者當然就要從實用第一出發,而不是為了做地標而做,為了某些人的視覺形象而做。最后公眾根本不買賬,財政支出效益大打折扣。這樣的投資失敗,是很值得檢討的。
教訓屢屢得不到重視,一如當時花費數千萬的“黑漆路”一樣。納稅人寶貴的血汗錢,何以能如此輕率地成為建設部門的試驗基金。我們可以歸咎于人大無法對預算進行強有力的監督。既然錢袋子這么容易就花了出去,事后再叫公眾去阻攔,已經是不可能的。但更重要的是,有關部門是以上級意志作為決策依據的。在某些執行者和設計者心目中,市民并非衣食父母,而只是項目的享用者。使用者既然是無償的消費,那么再多的意見都不會成為執行者的阻力。
說到底,公眾參與的渠道總是匱乏的,才會導致職能部門的一次次冒險的行動。人們通過親身的體驗,做出了糟糕的評價。然而這些評價,很難進入下一輪教訓的總結中。職能部門總是以為自己是最專業的,因此也就最有話事權,天然地要求使用者去適應之。至于廣大公眾,當然可以適應、忍受,但民意究竟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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